各有关单位、中央驻青单位、驻青部队、武警部队及下属单位劳资教育机构、企业劳资职教机构、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鉴定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和原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3〕47号)精神,现将2009年度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鉴定工种(职业)
继续开展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电焊工、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电工、钳工、镗工、管道工、锅炉操作工、保健按摩师、餐厅服务员16个职业的技师(二级)和维修电工、钳工、焊工3个职业的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1、技师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工种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掌握本工种的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并获高级工资格2年以上(国家对申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并具有传授技艺、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
2、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理论考试免试人员资格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高级技校或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参加技师考评中,可免理论考试。
有特殊贡献或者技术专长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经单位推荐,可以提前申请技师资格鉴定,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专家评估机构对其成果或业绩评估认定后参加鉴定。
四、技师鉴定办法
1、考评办法
技师考评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鉴定考试阶段,理论考试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试、阅卷,理论考试结束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分工种在各实际操作考试点进行技能鉴定考试。
第二阶段为综合评审阶段,对理论和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合格人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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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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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9月19日 |
汽车驾驶员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 理论
2、 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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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含编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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镗工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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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3、操作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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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操作工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操作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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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工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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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插)工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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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工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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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师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 理论 2、实操
3、操作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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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师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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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烹调师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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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按摩师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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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服务员 |
2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 理论 2、实操
3、操作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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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 |
2-1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3、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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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 |
2-1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3、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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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 |
2-1级 |
09:00-11:00理论知识考试
6月20-21日、9月19-20日操作考试 |
1、理论 2、实操
3、论文答辩 |
五、报名办法
1、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的证明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2、州、地、市属单位从业人员经户口所在地州、地、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3、省属单位、驻青部队、武警及所属单位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劳资人事管理部门核准,由单位负责统一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
报名时需填写《青海省技师鉴定申报表》、《青海省高级技师鉴定申报表》,报考技师或高级技师需上交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学历、职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A4纸张);近期黑白/彩色免冠二寸照片一张、一寸照片四张;个人技术总结一份、技术攻关及创造发明证件、近三年获奖证书及其复印件、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对申报人日常工作表现、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传授技艺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一份。个体工商户及其它城乡劳动者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和材料。
集体组织报名的单位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并指导考生填写《青海省技师鉴定申报表》、《青海省高级技师鉴定申报表》,按规定时间要求将相当材料统一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六、鉴定考试收费标准按青计收费[2004]152号文件执行。鉴定工作结束后省鉴定中心将按30元/人的标准给相关组织报名机构(统一报名在10人以上)返还报名组织费。
七、报名时间及鉴定时间
报名时间: 上半年2009年3月5日至5月15日
下半年2009年6月1日至8月15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半年2009年6月8日至12日
下半年2009年9月1日至8日
鉴定时间: 上半年2009年6月20日至21日
下半年2009年9月19日至20日
成绩公布网上时间:上半年2009年7月20日
下半年2009年10月20日
考试成绩详查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
中心网址:www.qh.org.cn
联 系 人: 全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51488(806)
报名地点:西宁市建材巷街1号(皓宁丽锦大厦8楼)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 技师 职业 技能鉴定 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9-03-09 阅读次数: |